1.
申辦零限制,消費更自由
:真正不限年齡、沒有任何門檻,人人皆可買!
2.
提供給您最便捷的消費模式,全球超過
2,800萬家的MasterCard特約商店
皆可消費使用。
3.
「自用,最好用」:消費型態新潮流,消費多少,由自已決定。
4.
「送禮,最好用」:送禮型態新流行,永豐Gift卡,送禮最好用!最好的心意,就是犒賞自已吃喝玩樂隨心所欲!
1.
「永豐Gift卡」係永豐銀行依「銀行發行現金儲值卡許可及管理辦法」發行兼具有儲值金錢暨簽帳消費功能之現金儲值卡,需先儲值再消費,並非先消費後付款之信用卡。永豐銀行於持卡人消費同時立即於永豐Gift卡帳戶中將該筆消費等值之儲值金立即扣除以支付該消費金額。
2.
永豐Gift卡儲值金額並未透過電子裝置、磁帶、晶片、光學或以任何形式儲存於永豐Gift卡內。永豐Gift卡之儲值金將儲存於永豐Gift卡帳戶,並由永豐銀行依「銀行發行現金儲值卡許可及管理辦法」之規定無息保管。
3.
卡片主要特性:申辦零限制,以購買方式即可取得,只要卡片內有儲值金餘額,即可於全球超過2800萬家的MasterCard特約商店進行消費使用。
4.
未申請記名前,每張卡片均為「不記名」。每張永豐Gift卡於同一時間內之儲值金額上限悉依「銀行發行現金儲值卡許可及管理辦法」之規範辦理,目前上限為NT$10,000,可重複儲值使用。倘日後法令修訂儲值金額上限,將依修訂後之規範為準。
5.
購買或受讓卡片背面簽名欄未經簽署之永豐Gift卡,持卡人應立即在卡片上簽名,並妥善保管永豐Gift卡。持卡人於永豐Gift卡上簽名後,即不得將該卡轉讓他人使用。
6.
請妥善保管永豐Gift卡及卡片上所載之相關資訊,除已申請將本卡記名者外,倘有遺失,卡片內之儲值金餘額亦視同現金遺失,由持卡人自行負責,亦無法申請掛失補發或要求返還儲值金餘額。持卡人應自行保留永豐Gift卡交易簽帳單副本以核對永豐Gift卡交易明細。如永豐Gift卡持卡人對於儲值金餘額或交易明細有疑義者,持卡人應自行與特約商店尋求解決,不得請求永豐銀行調閱簽帳單或要求該筆交易依MasterCard國際組織之規定,向收單機構或特約商店主張扣款。
7.
每張永豐Gift卡有效期限印製於卡片上,期限屆滿後卡片將無法使用且不續發新卡。倘持卡人未於一年內申請贖回,自永豐Gift卡有效期限屆滿一年後次年起,將每年收取帳戶管理費NT$300,並於該年度首月逕自儲值金餘額中扣款。(例如有效期限為「08/09」者,將於2010年9月、2011年9月等逐年收取帳戶管理費)
8.
永豐Gift卡有效期限屆滿或不擬繼續用卡者,持卡人得依贖回之規定向永豐銀行申請贖回儲值金餘額,永豐銀行將自收到持卡人寄回之永豐Gift卡日起算四十五天內,依據電腦系統內實際消費記錄計算之儲值金餘額進行退費作業。
1.
儲值管道/方式:
(1)
轉帳儲值:全國自動櫃員機(ATM)或網路ATM以轉帳方式進行儲值:
於ATM插入您的金融卡→選擇
轉帳功能
→輸入永豐銀行代碼
807
→輸入永豐Gift卡正面
16碼
卡號→輸入欲儲值金額→完成儲值
(2)
現金儲值:至全國永豐銀行各分行自動現金存提款機(ADM)儲值
於ADM插入您的永豐Gift卡→選擇
儲值簽帳卡儲值功能
→放入欲儲值金額現金→完成儲值
2.
每張卡儲值金額上限為NT$10,000,當儲值累積上限超過NT$10,000以上,當次儲值將產生失敗情況。
1.
ATM查詢:請至全國永豐銀行各分行自動櫃員機(ATM)查詢。
於ATM插入您的永豐Gift卡→選擇
儲值簽帳卡可用餘額查詢
→顯示餘額。
2.
電話查詢:請致電永豐24小時服務專線02-2528-7776快速碼899查詢。
輸入快速碼
899
→輸入您的永豐Gift卡卡號/效期/卡片背面後三碼→輸入
2
語音播放餘額
3.
簽帳單查詢:您可於每筆交易簽帳單授權碼欄位之末五碼,查詢扣款後之即時餘額。 (即時餘額僅供參考,實際餘額仍以本行系統紀錄為準)
4.
上網查詢:請透過永豐Gift卡網頁專區www.sinocard.com.tw點選「線上服務」選擇「
永豐Gift卡服務
」查詢。
1.
在儲值金可用餘額內,於全球超過2,800萬家的MasterCard特約商店皆可進行消費使用(不含離線交易)。
2.
永豐Gift卡之外幣消費交易因市場匯率波動,交易授權日之匯率與MasterCard國際組織清算日之匯率可能不同,致交易當時所預先扣除之永豐Gift卡儲值金金額與嗣後實際清算金額可能會有增減,惟仍以清算金額為實際扣款金額。因而如永豐Gift卡交易之貨幣非為新台幣時,授權永豐銀行依交易當日MasterCard國際組織指定匯率先換算為新台幣並加收百分之二手續費後,立即自儲值金中預先扣除;特約商店請款後,永豐銀行將就該筆帳款重新依MasterCard國際組織依約所列之外幣折算日匯率換算為新台幣,並加收百分之二手續費後,計算出實際應扣款金額,再將實際應扣款金額與原預扣金額間之差額,就儲值金餘額增減調整之。
3.
永豐Gift卡儲值金額應大於或等於持卡人之消費金額,倘永豐Gift卡帳戶內剩餘之儲值金不足以支付消費時,永豐Gift卡將無法進行該筆消費。惟由於部分特殊交易之性質,以致偶有永豐Gift卡交易於清算扣款時扣款金額逾永豐Gift卡儲值金餘額情形,惟持卡人仍應負清償責任。
4.
倘以永豐Gift卡刷卡退貨或取消交易,其退款金額並不會即時入帳,請自行查詢儲值金帳戶交易明細確認退款入帳。
5.
永豐Gift卡無法進行分期付款交易,亦無預借現金交易功能,故無法提供預借現金密碼,因此永豐Gift卡亦無法於須輸入預借現金密碼之自動化設備進行交易。
6.
如持卡人以永豐Gift卡向飯店旅館訂房或辦理住房(Check-in),請務必確認該永豐Gift卡內有充足之儲值金餘額,因為旅館為確保付款正常,可能會以一定金額預先授權,此時該金額會立即扣款,預先授權而扣款之金額於一定期間後始會自動退回該永豐Gift卡帳戶內。飯店旅館在預先授權時會列印一張空白簽帳單留置,於結帳離房時,再以實際住房金額列印新簽帳單予持卡人簽名,持卡人務必請當面撕毀先前之空白簽帳單,以保障個人權益。由於訂房或入住時飯店旅館預先授權之款項尚未退回永豐Gift卡帳戶內,持卡人在結帳離房(Check-out)時,請務必確認永豐Gift卡內之儲值金餘額是否足以支付住房費用。飯店旅館請款金額應為實際住房金額。
7.
如持卡人欲以永豐Gift卡於自助加油機進行消費,請務必確認該永豐Gift卡內有充足之儲值金餘額,因為加油站為確保付款正常,要求先將卡片插入或刷過刷卡機,就一定金額預先授權,此時該金額會立即先行扣款,然該筆加油交易最後扣款金額將為完成加油後實際加油的費用,故請務必於加油前確認永豐Gift卡內之儲值金餘額是否至少足以支付加油費用。
8.
倘持卡人所持儲值簽帳卡之儲值及查詢餘額交易情形異常,本行得就該卡進行管控;待持卡人完成記名作業,始可解除控管及恢復刷卡消費及查詢餘額服務。
1.
贖回手續費:NT$100。
2.
贖回方式:
通訊贖回:請致電服務專線02-2528-7776快速碼899索取永豐Gift卡贖回申請表,於填寫完整資料並貼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後,連同欲申請贖回之永豐Gift卡片寄至台北郵政39-88號信箱 永豐銀行製卡組收,以進行贖回申請。
3.
贈送之儲值金或儲值金餘額低於NT$100以下者,恕無法辦理贖回。
1.
補發手續費:NT$50。
2.
補發方式:請致電服務專線02-2528-7776快速碼899,索取永豐Gift卡補發申請表,於填妥資料無誤後,連同貼妥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之申請表及毀損之永豐Gift卡寄至台北郵政39-88號信箱 永豐銀行製卡組收進行毀損補發之申請。補發之卡片與毀損之永豐Gift卡原卡卡面不一定相同,毀損之永豐Gift卡原卡若為限量發行版或已更換版面設計,將補發不同卡面之永豐Gift卡。補發之卡片將沿用原卡號原效期,因此倘申請補發日至該卡有截止月未滿三個月、卡片已逾期或儲值金餘額低於NT$50者,恕不受理補發申請。永豐Gift卡之儲值金餘額除因申請補發轉置至新卡外,持卡人不得要求轉置至其他永豐Gift卡。
3.
補發新卡啟用方式:請於收到卡片後致電(02)2528-7776按快速碼899轉接客服人員為您確認申請書上個人資料以進行開卡。
1.
申請將卡片記名,即可享有掛失補發之保障。記名對象:已持有永豐Gift卡之持卡人。
2.
申請方式:
(1)
臨櫃辦理:請至全國永豐銀行各分行填寫永豐Gift卡記名申請表並貼上身分證及欲申請記名之永豐Gift卡片正反面影本向櫃員進行記名申請。臨櫃辦理記名手續完成後將立即生效。
(2)
通訊辦理:請於永豐Gift卡網頁專區(www.sinocard.com.tw)下載永豐Gift卡記名申請表,填妥資料無誤並貼上身分證及欲申請記名之永豐Gift卡片正反面影本後寄至台北郵政39-88號信箱 永豐銀行製卡組收以進行記名申請。我們將自收到完整申請資料後次五個營業日完成記名手續,記名申請者可自行致電服務專線02-2528-7776快速碼899確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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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於交易畫面輸入卡號、效期、卡片背面末三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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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輸入初始網路安全驗證密碼「
8888
」
貼心提醒:
-為保障您網路交易安全,建議您可至
MasterCard驗證服務專區之「帳戶小幫手」
更新網路安全驗證密碼。
-如已持記名卡且已註冊申請私人驗證密碼者,請沿用原設定之密碼。
我要了解詳情
※其他未盡事宜,請詳參「
永豐銀行儲值簽帳卡持卡人約定條款
」。